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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点评:险资权益配置上限提升5055亿元

时间2025-04-09 11:23:11浏览22

《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点评:险资权益配置上限提升5055亿元

险资权益配置上限迎来进一步政策放松。4 月8 日,金管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或“新规则”),延续分级分类监管导向,提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度较为稳健的保险公司权益配置比例上限。具体来看,以上季末水平为基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权益资产/总资产比重不得高于10%,较原规则维持不变;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位于[100%,150%)区间的,权益资产/总资产比重不得高于20%,较原规则维持不变;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位于[150%,250%)区间的,权益资产/总资产比重不得高于30%,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位于[150%,200%)区间机构的权益配置比例上限5pct;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位于[250%,350%)区间,权益资产/总资产比重不得高于40%,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位于[250%,300%)区间机构的权益配置比例上限5pct;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等于350%的,权益资产/总资产比重不得高于50%,较原规则提升5pct。
同时,监管规定险企投资单一创业投资基金的账面余额占该基金实缴规模的比例不高于30%;险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与其他保险产品普通账户合并计算投资比例,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
新规则下,测算保险公司权益配置上限提升5055 亿元。根据金管局披露信息,截至2024 年末,寿险、财险、健康险及养老险公司合计达181 家,以2024 年末水平为基准,剔除未披露偿付能力报告或偿付能力不达标的机构后,测算新规则下寿险、财险、健康险及养老险公司权益配置规模上限合计达9.29万亿元,较原规则提升5055 亿元;其中,共有89 家险企(34 家人身险公司、55 家财产险公司)权益配置上限迎来提升。根据金融监管总局统计数据,截至2024 年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中股票、基金及长期股权投资合计配置规模达6.57 万亿元(其他资产中可能含有权益类资产,监管未披露明细),静态估算较新规则下监管上限仍有2.72 万亿元的增配空间(需要注意的是,偿付能力水平会随权益配置规模变动而变动,实操空间与静态测算值可能存在差异)。
投资分析意见:《通知》放开险资权益配置上限,为中长期资金的核心角色打通入市堵点,有助于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贡献源头活水。新“国十条”提出优化偿付能力及准备金计量,明确下阶段偿付能力的优化举措:1)提升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2)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3)增加债务性资本补充工具,下阶段有望进一步打开险资权益配置空间。我们持续推荐新华保险、中国财险、友邦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人寿。
风险提示:政策推动不及预期、长端利率下行、权益市场波动、大灾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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