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标侵权案件选择适用法,涉外涉外商标注册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涉外商标侵权案件和涉外商标注册日益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而其中选择适用法更是关键环节。
对于涉外商标侵权案件的适用法选择,首先要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若当事人在合同等文件中明确约定了适用的法律,在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该约定具有优先效力。这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性,使其能够根据自身需求和对不同法律体系的认知来确定准据法。
当缺乏当事人约定时,最密切联系原则便发挥重要作用。商标使用的主要地域、侵权行为发生地、权利人的主要营业地等因素都将被综合考量。例如,若商标主要在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使用且侵权行为也集中于此,那么该地法律可能被认定为与案件具有最密切联系,从而成为适用法。
在涉外商标注册方面,同样涉及法律适用问题。目前,国际上存在多种商标注册体系,如马德里体系等。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商标注册,简化了注册流程,但在实体审查等环节仍需遵循各指定国的法律规定。每个国家对于商标的可注册性、显著性要求、禁用条款等规定不尽相同。以显著性为例,一些国家对于过于描述性的标识可能不予注册,而另一些国家则有相对宽松的标准。
企业在进行涉外商标注册时,必须深入了解目标国家的商标法律规定,提前做好商标检索等准备工作,以提高注册成功率。同时,在面临商标侵权纠纷时,要精准把握适用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总之,无论是涉外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还是涉外商标注册,准确选择适用法都是保障商标相关权益、在国际市场中稳健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需高度重视并谨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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